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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 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1-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1-137),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13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祁怀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140)。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9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晓蕾女士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韩德恒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鉴于刘晓蕾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比例要求、韩德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合规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祁怀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祁怀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张松明为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松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祁怀锦先生简历
祁怀锦先生,1963年6月出生,湖南临澧人,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任长沙湖南大学财务处主管会计;1990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1992年11月至1996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7年5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00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01年11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2004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04年5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8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博士后联系人;2017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17年6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19年6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2019年9月任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先后担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新领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
监事候选人张松明先生简历
张松明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0月至1994年11月任津海钢管公司驻外办事处主任;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津海石化钢管公司总经办总经理;1999年1月至2003年3月任自营物资商贸公司总经理;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友诚镀锌销售处处长;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友联螺旋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运营中心总监、首席质量官;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首席质量官。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40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
●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7日
至2022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杨敬生、杨敬顺、赵文生、丁秀臣、边刚、陈自友 2、议案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张德刚、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杨敬生、杨敬顺、赵文生、丁秀臣、边刚、陈自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同时,对于希望亲临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在符合天津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一)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入公司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持有天津健康码绿码及通讯大数据行程卡。
(二)登记时间:
2022 年1月 4 日(星期二)或之前的其他办公时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
联系人:朱继蕾、赵晶
邮政编码:301606
联系电话:022-28891850
传 真:022-68589921
(二)因会场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至少一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除出示能够表明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 股东大会回执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友发集团”、“公司”)于 2021 年12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1名授予激励对象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0.00万股由公司回购并已于 2021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43,845.6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3,845.66万元。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94号),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43,845.66万元变更为 143,895.66 万元。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综上,上述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55.66万股变更为 143,895.66 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相关审计业务不存在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况。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共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 家)、医药制造业(41 家)、 汽车制造业(25 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 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1 家)、房地产业(12 家)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无;
(3)行政监管措施:无;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鲁李,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2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4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许培梅,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08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不含内控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1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1-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2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陈克春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经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陈克春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经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13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张松明为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2021-139),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5,911,946.14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2,198,589.9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43,895.6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584.349万元(含税),派发后的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3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本情况
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和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的实际情况,2021年1-11月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年度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7,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的部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作出了补充确认,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开展,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的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12月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554.98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决议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开展,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2021 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2.1 预计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购买的商品主要系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运输、医疗、广告等服务。
2.2 预计关联租赁情况(单位: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友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6Q3184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11-04
营业期限:2015-11-04 至 2035-11-03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环保产业园天环路18号
经营范围:物流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无船承运;多式联运;国际货运代理(海陆空运);仓储(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装卸;搬运;产品包装服务;配送服务;车辆维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汽车零配件、润滑油(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油卡、ETC卡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